湖北贝母微苦,凉,归肺、心经,具有清热化痰、止咳、散结的功效,在临床中常与其他药物配伍使用。
一、湖北贝母配桑叶、菊花。湖北贝母清热化痰止咳,桑叶疏散风热、清肺润燥,菊花疏散风热、平肝明目。三药配伍,疏散风热、清热化痰,适用于外感风热咳嗽、痰黄稠等证。
二、湖北贝母配知母。湖北贝母清热化痰、润肺止咳,知母清热泻火、滋阴润燥。两药配伍,清热润肺、化痰止咳,适用于肺热燥咳、干咳少痰、痰中带血等证。
三、湖北贝母配杏仁。湖北贝母清热化痰止咳,杏仁降气止咳平喘、润肠通便。两药配伍,化痰止咳、降气平喘,适用于咳嗽气喘、痰多等证。
四、湖北贝母配玄参、牡蛎。湖北贝母清热散结,玄参清热凉血、滋阴降火、解毒散结,牡蛎软坚散结、平肝潜阳。三药配伍,清热化痰、软坚散结,适用于瘰疬痰核、瘿瘤等证,如消瘰丸。
五、湖北贝母配蒲公英。湖北贝母清热散结,蒲公英清热解毒、消肿散结。两药配伍,清热解毒、散结消肿,适用于痈肿疮毒、乳痈、肺痈等证。
六、湖北贝母配瓜蒌。湖北贝母清热化痰、散结,瓜蒌清热化痰、宽胸散结、润肠通便。两药配伍,清热化痰、宽胸散结,适用于痰热咳嗽、胸痹、结胸等证。
七、湖北贝母配桔梗。湖北贝母清热化痰止咳,桔梗宣肺祛痰、利咽排脓。两药配伍,宣肺化痰止咳,适用于咳嗽痰多、咽喉肿痛、肺痈吐脓等证。
八、配伍禁忌。湖北贝母不宜与乌头类药材(川乌、草乌、附子)同用,属于中药十八反配伍禁忌,同用可能产生毒副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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